合肥公司名称预先核准
发表日期:2016-6-13 浏览次数:1725
实施主体: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承办主体:合肥名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
依据: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、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
一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
1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(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)。
说明:
1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,可登录“中国企业登记网”(http://qyj.saic.gov.cn)下载相关表格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
2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3、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4、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,未注明签署人的,自然人由本人签字;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二、登记程序
受理——核准——出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
三、登记承诺时限:申请受理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
四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
承办主体:合肥名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
依据: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、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
一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
1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(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)。
说明:
1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,可登录“中国企业登记网”(http://qyj.saic.gov.cn)下载相关表格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
2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3、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4、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,未注明签署人的,自然人由本人签字;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二、登记程序
受理——核准——出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
三、登记承诺时限:申请受理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
四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